高性能避火隔熱服,可抵御1000℃的火焰,并能夠有效防護高溫水蒸氣的噴濺,該產品適合近火源使用,但不適合進入或穿越火源
Aramidic復合材料,全身式防護服
外覆鋁質保護層,服裝前部拉鏈帶有保護翻邊和按扣
可分離式頭罩,頭部為鍍金玻璃面窗
內置安全頭盔,帶呼吸器背囊。可以配合自給式呼吸器使用
整體產品包括五指手套及防護靴,整體重量小于10.5公斤
使用:
本防護服符合歐洲標準EN 340(人類工程學和尺寸方面的通用規(guī)定)以及EN 531(高溫工
人用品規(guī)定)。本防護服可保護使用者意外接觸火焰、交換熱、熱輻射以及濺起的熔化金
屬。“性能”章節(jié)列出了驗證性能等級的技術測試中所得到的值。
限制:
本防護服不得用于消防滅火用;此外也不適用于由極高熱和/或火災引起的危險情況以及有害
化學品、電氣危險和所有其他在本技術提示中未提及的危險(特別是歐盟條例89/686/EC 定
義的III 類危險)。
警告:
本防護服的安全特性僅在尺寸選擇正確、正確穿著并固定且處于良好使用狀態(tài)時有效。使用
前,目測檢視防護服以確保所有裝備處于良好狀態(tài),干凈并且沒有破損;如果防護服未處于
良好狀態(tài)(鍍鋁表面有污漬、裂縫、撕裂或洞),請立即替換。如果表面有污漬,請遵照“維
護”章節(jié)的指示去除。
如果防護服損壞,應立即將其移開工作區(qū)域并替換防護服。
如果裝備被可燃物污染,可能會影響其阻燃特性。
本防護服不提供對電擊危險的防護。如果環(huán)境潮濕、有水或汗,可能會影響裝備的隔熱效
果。由不正當使用或損壞裝置引起的損失或后果,生產者概不負責。
存放:
請將裝備保存在其原始包裝中,并存放在陰涼干燥、無塵、遠離火源和直接光照處。維護操
作請務必遵守標簽上的指示。
處理:
如果本防護服沒有受到特定物質或產品的污染,根據可丟棄織物的一般規(guī)定進行處理。否則
應遵照現行的特殊廢棄物的丟棄規(guī)定進行處理
EC 標志
EC標志說明本防護服符合關于人員防護設備的歐盟條例89/686/CEE 的必要健
康和安全要求。
負責執(zhí)行EC 測試的歐盟組織——ANCCP 有限公司(地址:Pisacane 46 –
20025 Legnano MI)的代碼。
標簽:
Manufacture:生產商
Item code:產品編號
European directive:歐盟條例
EC mark:EC 標志
Refer to instructions for use:請參照使用說明
Maintenance symbols:維護標志
Composition of material:組成材料
PPE category:PPE 類
EN 531 pictogragh:EN 531 標志
維護:
不得機洗 不得漂白 不得熨燙 不得干洗 不得烘干
使用后應目測檢查防護服的情況;使用水、中性肥皂和清潔劑(如需要)去除所有防護服上
的剩余物質。清潔劑應僅在工作區(qū)域確實十分臟的情況下使用,并確保所使用的物質不會損
壞鍍鋁表面。防護服存放前應完全干燥。如果表面有小處燒壞或抓破的地方,可使用鋁噴涂
修復。如果損壞嚴重或損壞區(qū)域較大,應替換防護服。錯誤的清洗操作可能會影響裝備的安
全特性